• 索 引 号 : 762316626/2025-0000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5-01-10
  • 发布日期:2025-01-14
  • 文  号:川金规〔2025〕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 分  享: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川金规〔2025〕1号

成都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有关市(州)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法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本基准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pdf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