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762316626/2025-00001
- 公文种类:通知
- 发布机构: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5-01-10
- 发布日期:2025-01-14
- 文 号:川金规〔2025〕1号
- 有 效 性 :有效
- 分 享: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的通知
川金规〔2025〕1号
成都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有关市(州)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法工作中遇有重大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馈。
本基准自2025年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