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承担省委金融办需要通过第三方代理机构实施采购的代理服务。
一、项目名称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选聘项目。服务时间2025年4月至2028年3月。
二、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具有四川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
(三)在成都市区内具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
(四)具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五)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人数;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
三、服务内容
在保障采购项目合法合规实施的前提下,确保采购项目高效实施,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提供前期咨询,协助编制采购方案、实施采购工作。
(二)按照《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采购要求对委托项目提供“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和“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和实施计划审查意见书”编制服务。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专家等人员,对委托的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采购需求论证、进口论证、单一来源相关论证。
(四)根据采购政策、采购预算及采购需求,规范编制、发售、解释资格预审文件(采用资格预审时)和采购文件。
(五)按照法定程序、时间完成系统推送,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公告当日将公告链接报采购人。
(六)发售采购文件,接受供应商投标报名登记。
(七)根据项目需要组织采购答疑、协助现场踏勘等。
(八)依法抽取专家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活动。
(九)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依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十)对应复核的内容进行复核,提交评标(审)报告。
(十一)按照法定程序、时间完成系统推送、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公告当日将公告链接报采购人,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
(十二)答复处理采购过程和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协助采购人答复采购需求方面的质疑,协助处理有关投诉举报等事宜。
(十三)废标后重新招标。
(十四)根据项目需要协助组织专家对委托项目履约验收。
(十五)及时移交采购活动有关资料文件(含电子文档)。
(十六)及时整理、复核、归档采购项目全部资料,并在采购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采购备案文件制作和移交(含电子文档)。
(十七)按照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办法依法保存采购档案。
(十八)根据政府采购等法律要求,完成机关采购其他代理相关服务。
四、服务要求
在采购代理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招标流程提供代理服务,发生任何投标人投诉应及时回复、妥善处理;发生代理机构违反“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行为采购人可取消中选代理机构的代理资格。
(一)至少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2名有招标代理经验的经办人员负责具体项目。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二)根据项目需要可随时到我单位沟通,提高对接效率,确保实施质量。
(三)报告采购过程相关情况,如公告发布、质疑投诉等,应做到及时、到位、衔接顺畅。
(四)积极耐心答复有关法律法规和日常业务咨询。
(五)在采购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廉洁自律。
(六)根据采购需要,能提供政府采购业务培训服务。
五、评审办法及确定成交单位
(一)本次比选按综合评分法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二)确定成交单位。根据评分结果,选取综合评分前三名单位,作为省委金融办采购代理机构。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得分高低顺序排列。服务期间,如果中选单位因故无法履行约定职责,省委金融办立即中止与该单位的服务协议,并与此次比选综合评分排名顺位下一名参选单位签订服务协议。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所需资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具有四川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财政部门官方政府采购网站上的网络登记网页截图);③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二)时间
请于4月1日18:00前将相关信息报送至1793938398@qq.com。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4月2日下午14:00-14:30,地点:成都市天泰路120号。
逾期未报名以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
(一)参选资格涉及的证明材料(一式1份)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四川省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资格证明材料(提供财政部门官方政府采购网站上的网络登记网页截图)。请加盖公司鲜章。
3.参选承诺函(参见附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参选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8.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函。
9.参选单位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二)其他响应材料(一式5份)
根据综合评分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代理服务费报价表(详见附件)
2.人员配置材料。拟派人员素质证明材料及拟派项目团队情况。
3.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服务保障(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规范、岗位配置、实效管理、质量控制);②项目实施(需求管理、文件编制、系统推送、信息发布、开评标组织、项目复核、资料移交、质疑投诉处理、备案资料制作及移交);③档案管理及移交(管理制度、调档流程);④其他服务(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日常咨询);⑤内控管理(制定有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文件审核管理制度、开评标管理制度、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廉洁管理制度等)。
4.服务场地证明材料。
5.荣誉认证等证明材料。
6.项目业绩材料。2022年以来,从事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情况业绩证明材料。
7.服务承诺。
8.参选单位根据本比选公告认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三)密封要求
所有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递交,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九、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欧阳老师, 028-86606031。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