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成都民信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成都民信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且均已公示为“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0〕7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注销成都民信融资性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名单附后)。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注销后,上述公司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名称中不得使用“融资担保”字样,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融资担保业务,营业场所等不得使用与融资担保有关的标识,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依然存续。

特此公告。

附件:名单.doc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