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激活乡村全面振兴内生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乡村振兴是个大课题。

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不断增添乡村发展动力活力”。过去一年,金融管理部门持续强化政策引领,鼓励银行机构下沉服务,围绕高标准农田、设施农业建设、种业振兴等涉农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投放,通过持续的金融要素保障,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取得显著成效。中国人民银行将支农再贷款和支小再贷款合并为支农支小再贷款,并优化管理方式,使政策激励引导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4.1万亿元,较年初增加1.2万亿元。

乡村全面振兴的深层密码,在于唤醒乡村自身的发展潜能。乡村发展动力活力的培育与释放,是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核心支撑。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血脉,不仅是资金供给的“输血者”,更是激活乡村自我发展能力的“造血者”。

首先,激活乡村发展动力活力,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金融供给体系。

乡村发展的差异性、需求的多元性,决定了单一供给主体难以实现金融服务的全覆盖。金融机构应构建起多层次、差异化、协同化的服务体系,为乡村内生动力培育筑牢制度根基。

具体而言,政策性金融机构要聚焦国家战略,主攻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的乡村建设重点领域,为农田水利、乡村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长期稳定资金;大型商业银行要发挥资金、科技、渠道优势,下沉服务重心,重点支持农业产业链升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关键环节;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要依托地缘优势,深耕本地“三农”市场,成为服务农户和小微企业的“尖兵”。这种功能互补的机构布局,既保障了乡村发展的基础性资金供给,又满足了不同主体的个性化融资诉求。此外,金融机构还应积极探索“政银保担”协同机制,通过信息共享、风险共担,破解乡村金融服务中的信息不对称难题。

其次,激活乡村发展动力活力,需要聚焦产业振兴,做好“土特产”文章。

产业振兴是乡村发展动力活力的核心载体,乡村产业振兴是实现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关键。只有产业兴旺,农民的腰包鼓起来,乡村才有发展的底气。金融机构应立足县域资源禀赋,围绕“土特产”做文章,通过全链条金融支持,推动乡村产业从“小散弱”向规模化、品牌化、现代化转型,让产业振兴成为激活内生动力的“强引擎”。

近年来,“荔枝贷”“罗非鱼贷”“竹木加工贷”等一系列“土字号”“乡字号”金融信贷产品层出不穷,精准对接特色种植、养殖、加工等环节的资金需求。接下来,银行业应立足县域资源禀赋,重点支持就业容量大、联农带农强的特色产业项目,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升级。在农产品精深加工领域,支持农产品从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型,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在乡村新业态领域,积极支持乡村文旅、农村物流、农村电商等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同时,银行业可进一步完善其与村合作社、企业、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在产业发展中分享更多收益。

最后,激活乡村发展动力活力,需要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提升乡村金融服务质效。

需要看到,目前,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仍面临诸如授信难、抵押物不足等瓶颈问题,面对乡村金融服务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银行业亟须优化和探索新的服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不断提升乡村金融服务的可得性、便利性和精准性。

在产品创新方面,银行业应充分考量“三农”融资需求的特点,创新“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授信模式,满足农业生产季节性、临时性的资金需求;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支持,降低担保门槛、减少担保费用,缓解“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现金流特点,优化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

此外,银行业还应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农村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依托大数据技术构建涉农信用评价体系,开展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工作,提升涉农经营主体用信率。

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相信在金融力量的持续赋能下,乡村的内生动力将充分释放,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