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

摘要

金融业助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遵循。在此前提下,金融业要大力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对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度型开放的金融支持能力,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开放的高质量发展。金融机构特别要高度重视和夯实以下三个方面的开放发展基础:首先是优化全球化发展布局;其次是提升多元化金融服务质量;最后是强化高水平金融规则联通能力。

主持人:《金融时报》记者赵萌

特邀嘉宾:中国银行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王家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毫无疑问,这是我国经济建设工作中,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业的对外开放,要坚守服务实体经济使命,融入实体经济对外开放进程之中,实现两者的良性循环,促进我国对外开放高质量发展。

市场普遍关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状和趋势如何?金融业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将着力于何处?近日,中国银行研究院资深研究员王家强就这些热点问题接受了《金融时报》记者的专访。

主持人:您认为,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现状和趋势如何?

王家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确立了开放新发展理念,创新方式、优化布局、提升质量,推动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开放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对外开放整体上凭借规模总量优势,在质效上仍有很大提升空间。随着我国向高收入国家迈进,宏观政策体系日益成熟,治理与监管能力不断夯实,企业竞争力持续提升,对外开放必将深化推进。具体而言,高水平对外开放有三大趋势。

一是更宽领域的对外开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推动货物贸易优化升级,创新服务贸易发展机制,发展数字贸易,加快建设贸易强国;要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要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二是更广范围的对外开放,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三是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当前,国际经贸谈判进一步从“边境上”向“边境后”议题延伸;网络安全、数字主权、数据流动等新议题、新规则之争更趋激烈。我国需要在这些领域取得新突破,缩小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和合作,维护多元稳定的国际经济格局和经贸关系。

主持人: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行业,金融业自身的开放也是服务贸易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和成效近年来进展如何?

王家强:近10年,我国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取得巨大进展。一是金融机构对外资的准入大幅放宽,彻底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管理、期货等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降低资产规模、经营年限、股东资质等方面限制;企业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领域给予外资国民待遇。到2021年末,已有51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内地设立了机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达到929家,资产总额3.8万亿元人民币,占银行业总资产的1.1%。二是金融机构“走出去”成效显著。到2021年末,我国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头寸达3722亿美元;我国银行业在海外近7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境外资产总额超过16万亿元人民币。三是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力度加大。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R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放宽境外机构投资者本外币汇出比例限制,开通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债券通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等跨境资金流动安排。截至2022年6月末,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股票、债券、存款和贷款四类资产规模已达10万亿元人民币;境内投资者对外股票、债券、存款和贷款四类投资规模达2.5万亿美元。

主持人:下一步,金融助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着力点应置于何处?

王家强:金融业助推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必须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遵循。在此前提下,金融业要大力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对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度型开放的金融支持能力,进一步促进我国对外开放的高质量发展。在此过程中,有许多领域需要强化发展能力、增强发展本领,金融机构特别要高度重视和夯实以下三个方面的开放发展基础。

首先是优化全球化发展布局。在国内,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各自贸区自贸港、进出口展会的支持力度,重点布局长三角、大湾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东北地区等区域一体化平台,提升“境内业务境外做、境外业务境内做”的内外联动水平。在境外,要重点围绕共建“一带一路”、中欧合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和自由贸易网络,加快优化全球网点布局、数字化转型和基层能力建设,提升对“引进来”外资企业、“走出去”中资企业以及面向我国市场的东道国客户的服务触达水平。

其次是提升多元化金融服务质量。在贸易金融领域,我国对外贸易将向绿色、创新、数字化、高附加值的产业升级,服务贸易加快发展,数字贸易成为新动能。金融业要顺应这一趋势,大力提升支付、结算、交易银行等产品创新能力和数字化水平,更好地适应贸易结构的转型升级,助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在投融资服务领域,我国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核心抓手,持续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在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驱动之下,未来对外投资和引入外资都将保持良好增长,这将带来巨大的跨境银团贷款、项目贷款、财务顾问、证券承销等综合化投融资需求。金融业还应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助力核心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变局中提升韧性,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化核心产品、核心市场竞争力。在风险管理领域,要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易能力,丰富各类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保险等产品的创新和设计水平,为客户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提供可靠的选择;进一步增强对世界各地政治、经济、地缘和自然灾害风险的前瞻研判水平,有效帮助客户规避相关风险。

最后是强化高水平金融规则联通能力。为适应我国制度型开放的需要,金融业要进一步强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以我国超大规模的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支撑,以我国在全球日益强大的金融服务需求为依托,推动贸易、投资与金融实践中行之有效的规则、规制和标准的双向输出,在新一轮全球化中增强制度联通,特别是要围绕环境保护、劳动问题、消费者保护、网络安全、数字贸易、数据流动等领域,强化规则、标准的制定能力;要强化在更加开放、更高水平全球化下提供金融服务的风险防控能力,在全球货币政策调整、疫情持续演化、数字金融发展、气候变化和地缘政治冲突背景下,丰富应对新型风险的工具手段,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推动我国与世界经济在全球化新格局中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