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周晓强: 建议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标志着经济发展方式和环境也将发生根本性变化。优化营商环境是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构建科学完善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对标世行标准,积极推动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建设工作,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现行评价指标、评价方式和评价机制等还不够明确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尚未有效发挥。

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政府参事、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原行长周晓强建议加快出台营商环境评价办法,将各地成熟经验和有益探索上升为制度安排,明确营商环境评价机制、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提升评价体系的有效性和法治化水平。

周晓强表示,应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回应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切,引导各方积极参与营商环境评价,加强对评价指标和计量方法的研究、解读和释义,明确指标具体含义,继续沿用国际通用的前沿距离得分法,强化定量分析,减少定性分析。大力提升评价过程和评价结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更好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引领和督促作用。同时,进一步明确和压实属地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督促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真正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优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