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欧阳泽华:以稳金融促稳经济
全国政协委员欧阳泽华:以稳金融促稳经济

访谈时间: 2019年3月12日

访谈嘉宾: 欧阳泽华

访谈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经济工作明确了“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方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再次强调要进一步做好“六稳”工作,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血脉。金融活则经济活,金融稳则经济稳。如何看待当前金融形势,对稳金融工作有什么好的建议?为此,团结报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副主席、民革四川省委会主委、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欧阳泽华。

文字实录

问:对当前金融总体形势如何判断?

答: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金融市场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单一到多元,快速发展壮大。截至2018年底,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内总资产达261.4万亿元,已经成为世界金融大国。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经济形势,我国金融正处于市场化、国际化和多元化的阶段,也面临着比以往更加复杂的局面。

金融是经济发展最重要的要素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对金融的定位是“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对金融风险明确提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改革开放40多年的历史表明,金融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正向促进作用。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现代金融业发展只有短短的30多年时间,确实存在风险教育不够深入、金融常识不够普及、市场改革不够彻底等问题,发生了一系列金融乱象,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对金融业发展状况始终有着清醒的认识。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将“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放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经过一年多的集中规范整治,我国的金融风险由几年前的快速累积正向逐渐缓释转变,已经暴露的一些风险得到有序应对和稳妥处置,特别是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推进,金融风险在发展中得到有效控制,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问:金融领域有哪些影响稳定的风险?

答: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涉众性、突发性、破坏性,一旦爆发,容易引发新的经济风险,甚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据我观察,目前我国的金融风险普遍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地方法人银行风险。不良贷款率较高。根据公开数据,2018年我国商业银行总体不良率为1.83%,而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率都保持在1.5%左右,总体不良率主要被各地的地方小法人机构抬高。关联交易较严重。部分地方城商行、农商行被民营股东实际控制后内部管理失控,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成为民营股东的“提款机”,股东借款甚至超过银行存款。部分银行高管和员工违法违纪,给银行造成重大损失。

二是非法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存量风险化解压力较大。据公安部通报,2018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非法集资案件1万余起,涉案金额约3千亿元,平均案值2800余万元。网贷风险不容忽视,金融科技的泛滥也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如,加密数字货币、区块链等技术被不法分子利用,披着金融科技的外衣行金融诈骗之实。

三是债务风险。目前地方政府债务总体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但个别地方政府存在违规举债现象,还本付息压力较大,为未来发展埋下了隐患。其次是企业债务。部分大型国企或民企集团资产负债率较高,现金流紧张,一旦风险引爆,企业所在地经济社会发展将会受到极大影响,部分对其贷款集中度高的中小法人银行流动性也将受到波及。

四是市场风险。实体经济回报率变低,可能导致资金不愿投向实体,转而脱实向虚,投向股市、房市,甚至在金融体系内循环,产生金融泡沫,最终酿成金融风险。

问:地方政府在稳金融方面需要如何发力?

答: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首次明确了国家与地方金融方面的事权和责任,要建立对地方政府金融监管履职问责制度。我认为,地方政府在稳金融方面,要注重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关系。要注重促进金融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地方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同时要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尊重金融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着力完善政策法规、改进地方金融监管方式,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三是处理好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的关系。要按照行业监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处理好各级政府之间的管理关系,建立上下有效联动的金融监管体系。四是处理好权与责的关系。要用好中央赋予地方金融监管的权限,同时强化各级政府促进地方金融发展和防范风险的属地责任。五是处理好积极与稳妥的关系。要注重按照金融发展的规律和阶段性特征开展工作,面对各项金融改革和风险防范,战略上要积极主动,大胆求证,但工作中要突出务实性、可操作性和合规性。

问:对全国抓好稳金融工作有什么建议?

答:首先要澄清一个概念,金融天生就伴随着风险,面对风险,我们永远不能消灭,而是要更好地管控和实现不同主体之间风险分担。因此,稳金融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能够一蹴而就的,需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对做好全国稳金融工作,提三点建议。

(一)稳金融要坚持中央为主、地方为辅。要在坚持中央对金融业管理的主导地位的原则下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中央主要负责金融立法、国家金融政策与战略、金融宏观调控、国家金融标准、全国性金融机构监管、系统性和跨地区金融风险预警防控、加强对地方金融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等。地方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配合中央监管、地方金融发展政策与规划、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本地区金融风险防控、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等。如,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影子银行、网络借贷平台等,需要以中央监管机构为主导,统筹协调地方进行监管规范,防范系统性风险产生。

(二)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立法。当前中央的金融监管事权有明确而完备的法律依据,而地方金融监管法律依据不够,只有一些政府文件和规章。建议国家对地方金融监管尽快出台统一的法规,明确地方金融事权的责、权、利。考虑到国家因立法技术及程序原因短时间难以出台,建议支持地方金融监管立法,明确地方金融监管主体、监管对象、职责范围、执法方式及责任等等,为地方开展稳金融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也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三)丰富金融监管的现代化手段。金融科技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为金融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给金融安全带来了新挑战。监管部门要及时跟上技术进步,强化监管科技应用实践,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提升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交叉性金融风险的甄别、预警、防范和化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