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金融局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借贷担保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称,在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结束前,省内法人融资担保公司以及省外融资担保公司在川分支机构不得开展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为借贷平台的互联网借贷担保业务。
通知同时提到,在互联网金融清理整顿结束后,省内法人融资担保公司以及省外融资担保公司在川分支机构开展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为借贷平台的互联网借贷担保业务,监管评级应达到A级,合作对象须为在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业务。
此外,四川省金融局还要求各市(州)金融局(办)加强对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为平台的融资担保业务风险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风险,避免发生群体性、区域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