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更好开展交易场所现场检查,提高现场检查质效,经研究决定,拟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地方交易场所现场检查项目
(二)比选人: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三)比选范围:
1.服务内容:按照《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及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有关文件、四川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有关文件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四川省部分地方交易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2.服务形式:委派专业团队开展现场检查。
3.提交成果:出具盖章的现场检查结论性报告。
4.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二、比选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参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合伙企业资格;
(二)经营范围包含审计或者咨询等相关内容;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五)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的比选申请。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持下列证书、证件到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四段98号福苑宾馆2号楼106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比选参与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1月4日17:00,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四段98号福苑宾馆2号楼106室。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项目预算
项目预算在25万元以内,报价超过此金额,比选申请无效。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dfjrjgj.sc.gov.cn/)。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28-86605501、13880688975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四段98号福苑宾馆2号楼106室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