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为加快完成我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经研究我局拟对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内部比选,现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一) 项目名称: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建设

(二) 比选人:四川省金融工作局

(三) 比选范围:

1.服务内容:按照《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方案》,结合我局职能职责实际,建设我局办公自动化(OA)系统。

2.服务形式:委派专人完成该项目工作。

3.提交成果:网上办公平台和移动办公安全终端。

(四)服务期限:双方约定,自中选通知书发出后至服务范围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完成为止。

(五)项目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参与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8年7月13日—7月19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持下列证书、证件到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3号楼404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1.比选参与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加盖鲜章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二)比选文件不收取费用。

(三)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 17时,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3号楼404室。

(四)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 项目预算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在30万元以内,报价超过此金额,比选申请无效。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官网(/)。

六、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伟、陈杰

电 话:028-86606913   028-86606016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30号

四川省金融工作局       

201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