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川金处罚〔2025〕7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川金处罚〔20257

行政相对人

四川德阳市德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91510600588377844H

执法依据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

主要案情

四川德阳市德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长期未按要求报送经营报告、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等资料,经监管部门多次责令整改后仍不改正,违反《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

处罚依据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处罚结果

吊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F006

救济渠道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