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成都市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告

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等七部门令2010年第3号)《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川府发〔2010〕30号)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成都市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

该公司业务范围为融资再担保业务,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特此公告。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