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贡市荣县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的公告

根据公司申请,按照《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金规〔2024〕2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发《行政审批决定书》(川金审批〔2025〕14号),同意自贡市荣县瑞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21586464602J)退出小额贷款行业。

小额贷款公司退出小额贷款行业后,公司不得继续经营小额贷款业务,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小额贷款”字样,营业场所等不得使用与小额贷款有关的标识。

特此公告。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