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2日至5月21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金融局)开展了常规巡视。2024年7月25日,巡视组向省委金融办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始终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准整改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巡视整改的根本遵循,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把握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重要要求,并将之贯彻落实到整改全过程。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委务会,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晓晖在听取十二届省委第四轮巡视重要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和省委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组织召开室务会、委务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新部署新要求。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改进方向和举措,切实以思想整改引领行动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主任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第一副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加强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巡视整改协调推进、督促落实。常务副主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室务会、委务会,紧盯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和省委巡视指出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牵头负责涉及面较广、情况较复杂的问题整改,协调重点环节,推动整改落实。通过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方式,督促提醒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指导分管处室深入研究整改工作,对分管领域整改完成情况逐条逐项审核把关,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各处认真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狠抓整改落实。

(三)严把整改标准,强化整改过程管控。建立巡视整改“月调度”工作机制,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个别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选人用人、意识形态领域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组织各责任处对已经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项进行梳理,分管领导逐项审阅,切实加强对整改完成情况的审核把关,确保整改质量效果。机关党委将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及机关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拧紧整改责任链条。集中整改过程中,驻办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责任,建立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台账,对巡视整改方案制定、重点问题推进、整改进展情况报告起草等给予有力监督指导,推动巡视整改责任落实,确保整改总体质效。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严格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紧盯时间节点,加大推进落实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

(一)省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1.地方金融监管不健全、存在风险隐患。一是加强统筹谋划,稳步推进金融强省建设。推动召开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省委金融委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专题研讨班精神,以建设西部金融中心为牵引,以打造金融强省为目标,扎实推进我省金融高质量发展。出台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对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省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安排。二是强化央地协同,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在省委金融委员会领导下,建立全省地方金融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川机构在信息共享、风险监测、舆情处置等方面协同联动,强化金融风险管控,稳慎推进重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建立省级层面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三是坚持“长牙带刺”,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开展全省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和风险全面排查,明确清理存量不合规机构等六项工作任务,有序推动“空壳”“失联”机构退出。四是聚焦工作主线,全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联合出台《关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做好四川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研究制定《四川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6)》,明确推进绿色金融发展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等内容。开展“政银聚力 赋能制造”金融支持制造业行动,举办金融支持制造业银企对接会,为助力工业兴省、制造强省汇聚更多金融资源。持续开展民营企业融资难题破解行动,配合落实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天府信用通”平台整合升级,增强融资服务功能。2024年12月末各项贷款余额11.8万亿元,同比增长11.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推动出台《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促进四川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升直接融资水平,2024年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6家,总量达214家。

2.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严实。一是驻办纪检监察组全面加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持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和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二是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建设,每季度对省委金融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金融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巡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办常务副主任每季度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驻办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点评。全过程列席室(委)务会,加强对议事决策事项的监督。三是细化日常监督,认真研判分类处置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对驻在部门2023年度财务工作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反馈检查情况,督促问题整改。针对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和批评教育。聚焦公务活动依规接待、“扫码支付”等,进行实地检查。推动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部分处室2022年以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全程参与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资格审查和面试监督。严格落实廉政“五必谈”制度,对新进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四是深入了解核查,审慎办理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二)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1.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够有力。

一是加快补齐制度短板。结合机构改革,深入分析研判全省金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系统谋划,推动建立金融智库,补齐制度短板。研究制定省委金融委员会工作规则、省委金融办工作细则,修订完善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等制度。

二是落实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定室务会、委务会议事决策规则,规范省委金融办室务会、省委金融工委委务会议事决策的原则、事项、程序、纪要等内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清单,明确议事决策边界。建立完善省委金融委员会、省委金融办运行机制,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有关工作得到中央编办现场评估和中央金融办实地调研肯定。

三是加强地方金融企业党建工作。制定行业党委工作规范,开展地方金融组织情况摸排,组织省属国有金融企业“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制定省属国有金融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召开年度述职评议会议暨地方金融企业党建工作会议,推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全省地方金融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党建工作调研督导考核,督促省属国有金融企业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关工作做法被中央金融工委刊发推广。

四是明确班子成员分管省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室务会专题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更好发挥省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作用。从机关选派优秀干部担任研究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通过公开招聘,进一步充实研究中心专业人才队伍。制定省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人员管理办法和平时考核实施办法等制度,不断加强对研究中心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五是按照“三定”规定,出台金融智库管理办法,明确建立程序、专家推荐标准。从高等院校、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择优筛选聘用专家学者、资深从业人员组建金融智库,为金融强省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六是加强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兄弟省(区、市)、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州)在非法集资前端防控、案件处置等方面沟通交流、信息共享,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联合出台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工作机制,发挥金融机构“前哨”作用。健全风险联合监测预警机制,定期研判涉金融领域安全稳定形势,做好风险防控处置工作。

七是督促省融资担保业协会严格落实内部刊物管理有关要求,对已印发的各类资料进行梳理排查,督促融资担保业协会、典当行协会、小贷行业协会等开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排查清理。

八是修订完善四川省地方金融企业行业党委工作规范、行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调整组建四川省地方金融企业行业党委,召开行业党建工作推进会,选优配强省级行业党建指导员。组织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摸排,形成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党组织情况管理台账。积极配合做好全省“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组织开展省属国有金融企业“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

(2)推动地方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有短板。

一是积极争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各大金融机构总部支持和资源倾斜,推动相关金融机构总部与省政府加强战略合作。配合出台《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接续开展在川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激励评价,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四川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对全省700个重点项目、川渝共建重大项目等融资支持,截至2024年末,全省基础设施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1%。联合出台《关于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做好四川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关于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支持四川新型工业化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举办金融支持制造业银企对接会,开展“政银聚力 赋能制造”系列活动,汇聚更多金融资源助力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截至2024年末,全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6.23%,全省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8.7%。推动出台《关于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推动全省资本市场工作路径,发挥部门合力,提升直接融资水平,举办四川省债券发行人走进上交所活动,引导更多优质企业发债融资。2024年,全省非金融企业信用债发行规模5058.7亿元,同比增长9%。

二是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配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财政金融互动政策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发放农户小额信贷的农村金融机构给予奖补支持,实施政策性保险保费奖补,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大对“三农”领域和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2024年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同比增长13.19%,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4个百分点。

三是结合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全省地方金融组织风险全面排查,及时通报现场检查情况,对2023年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典当行、小贷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等发出检查整改意见书,责令切实整改问题。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典当行年审的通知》,将全省所有典当行纳入年审范围。

四是制定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落实。健全不良资产处置和坏账核销机制,督促尚未建立相关制度的公司加快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组织召开推进银担合作座谈会,加强与四川金融监管局的沟通协调,合力推动落实银担合作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并动态更新审计整改台账,及时掌握国有(控股)小贷公司审计整改进展情况。通过线上指导、线下约谈等方式,传达审计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审计整改。逐家分析僵尸企业具体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列入分类分批引导清退名单,采取多种方式逐步清退。

(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职能发挥不充分。

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学思践悟习近平经济思想金融篇。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金融领域重点风险处置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扎实推进地方金融组织风险防控。

二是组织开展全省地方金融组织风险全面排查,根据排查情况形成报告,并及时按程序上报省政府。2024年向45家机构下发责令整改或检查意见书。指导省小贷协会组织行业公司加强学习金融监管总局印发的《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高小贷公司经营管理水平。2024年向10家小额贷款公司下发《行政检查意见书》,督促整改落实,推动非正常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退出行业。

三是推动成立四川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工作组,强化对全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统筹协调。推动市县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及时发现风险线索,实现风险关口前移。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机制,加强对可疑资金的监测、识别、预警和处置。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教育,全覆盖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信,推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视频。落实“一案一专班、一案一策”,扎实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

四是制定奖补政策,明确对融资担保增量降费的支持政策。加强宣传解读,积极参加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吹风会,解读支持融担增量降费政策。鼓励经营情况较好、管理能力较强的民营融资担保公司依法合规增加注册资本,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引导和推动经营情况较差、管理能力不足、长期未开展业务的民营融资担保公司退出融资担保行业,实现行业整体“减量提质”。

五是将我省典当行、融资租赁、商业保理正常经营公司全部接入全国系统,发挥科技平台作用,提升监管工作质效。持续督促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定期报送监管数据信息。推进省地方金融组织预警监管平台系统迁移,增加云服务资源,有效提升了系统运行速度。

六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刻把握推进信访法治化的重要要求。修订完善省委金融办信访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内设机构信访工作职责,压实业务处室信访工作责任,规范群众来访接待流程。信访接待场地已正式投入使用。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薄弱环节。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室务会每季度听取班子成员汇报,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严明纪律规矩。及时制定并印发年度工作意见,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责任划分、监督检查、考核运用、责任追究等方面,一体推进“三不腐”。

二是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增强机关纪委工作力量。出台机关纪委工作规则,明确机关纪委委员职责分工。制定年度机关纪检工作要点,推动机关纪委监督实起来、执纪硬起来、作用发挥强起来。

三是驻办纪检监察组每季度对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持续跟踪问效。围绕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等情况,加强对议事决策事项的监督。建立巡视整改工作提示清单和监督台账,每月督促检查巡视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四是驻办纪检监察组组织机关纪委全体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指导机关纪委组织全办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警示教育读本,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对新进人员开展廉政谈话。

(2)廉政风险防控有短板。

一是制定出台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行政裁量权基准,明确我省地方金融监管领域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事项裁量基准,细化裁量阶次与适用情形,提高执法透明度、增强执法公信力,防范执法设租寻租风险。严格按照裁量基准和执法流程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严格履行立案调查、法制审核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全面梳理并动态更新廉政风险点,进一步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二是按照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有关要求,对符合“失联”“空壳”机构情形的公司,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公示和清退。严格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向45家地方金融组织发出检查意见或责令改正通知。

三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办法、财政性资金管理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内控制度,严格财务报销票据审核、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管理。开展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内部审计,举办内部控制建设、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培训。专题研究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内部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等情况。驻办纪检监察组将重大项目开支等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定期收集情况,开展分析研判,并组织“三公”经费专项检查。

四是调整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协调、审议和决策,加强对机关采购工作的指导,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实施等重点环节的工作要求,补齐制度短板。驻办纪检监察组把政府采购工作纳入日常监督,对驻在部门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检查,对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问题,敦促立行立改。

3.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一是制定出台省委金融办室务会、省委金融工委委务会议事决策规则,印发“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清单,对应由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事项和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驻办纪检监察组加强对议事决策事项监督力度,组长出席室务会、委务会会议的同时,再派员全程列席,督促规范议事决策程序。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省委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有关政策要求,坚决维护条例严肃性、权威性。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把好干部选任关口,把党的领导贯穿干部职级晋升、转任、公务员遴选、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干部人事工作全过程。严格落实“凡提必审”“凡提必听”要求,按程序前置审核人事档案,前置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未查核清楚的,不进入动议环节。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要求,按规定确定参会范围,驻办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三是研究出台《省委金融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等纳入重点考核内容,进一步压紧压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切实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将各支部整改情况纳入年度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推动抓严抓实党建工作。修订完善《机关委员会工作运行规则》,将研究换届选举工作纳入机关党委委员会重要议事事项,加大对各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严格审议换届选举结果、并及时予以批复。

四是组织学习修订后的《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修订内部管理规范,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程序。建立完善并动态更新干部因私出国(境)台账,对相关资料实行专档专卷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强化责任落实。

4.落实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一是巡视反馈以来,领导小组组长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第一副组长每月召开调度会,听取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推动整改落实。巡视整改办建立督办台账,每季度收集各处整改进展情况,定期向室务会、委务会以及领导小组会议报告。自觉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督促班子成员每年报告分管领域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机关党委将各支部落实巡视整改情况纳入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述责重要内容。

二是驻办纪检监察组逐一研判本轮巡视反馈的问题,通过审核整改方案、督促召开专题会、强化执纪问责等方式,推动驻在单位落实落细主体责任。建立巡视整改工作提示清单和监督台账,督促驻在单位加快推进巡视整改落实,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对本轮巡视反馈问题,召开专题会对相关负责人开展批评教育。针对巡视反馈支部党建工作、借用人员管理等方面问题,督促驻在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借用人员管理,通过公开招录、公开遴选等方式,多渠道引进干部人才,充实工作力量。截至2024年末,省委金融办已无借调人员。

三是调整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加强对采购工作的指导。规范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明确采购预算、采购实施流程、采购内部审核监督等规定。

四是系统谋划我省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各项工作,采取专题协调、调研督导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市(州)、部门(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加快推动重点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进程。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定期研判涉金融领域安全稳定形势,做好风险防控处置工作,加大对重点案件督办力度,有力推动存量案件化解。积极构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扎实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

五是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川机构数据共享,动态掌握政策实施进展及效果。

三、需要长期整改事项进展情况

对长期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明确阶段工作目标,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成效,并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推进。

(一)关于加快推动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方面。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做好顶层设计,制定任务清单,扎实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二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倾斜和支持,争取更多全国性金融机构区域总部、功能板块、后台中心落户四川。加快推进全国首个乡村振兴金融创新试点实践经验推广,支持成渝两地金融机构创新产品、优化服务,为共建项目提供更多金融支持。有序推进省级绿色金融创新试点工作。三是全面评估工作成效,形成《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成效、问题及建议》。

(二)关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方面。

一是联合人行四川省分行等单位印发《关于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支持四川新型工业化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综合运用财政奖补、强化激励考核等方式,助力制造业企业加快实施“智改数转”。会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川机构,积极争取支小再贷款等政策支持,抢抓降准降息、无还本续贷等政策机遇,常态长效开展“金融顾问”服务,不断加大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二是指导金融机构积极争取央行技术改造再贷款资金向制造业领域内的项目和企业发放贷款。依托省级财金互动政策,通过担保费补贴、业务奖补等方式推动融资担保增量降费,提升民营企业增信分险水平。三是开展“银企聚力·赋能制造”系列活动、“天府创投·周周见”常态化投资路演活动,发布制造业企业及产业转移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选派专人参与省级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专班,促进银企融资对接。推广应用“天府信用通”“蓉易贷”等平台融资,持续提升民营企业融资可得性和便利度。

(三)关于与重庆市深化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合作方面。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处置非法集资协同联动系统等多种方式,加强与重庆市在非法集资前端防控、案件处置等方面的沟通交流、信息共享。二是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重点任务纳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任务。推动签署深化万达开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协调联动机制助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合作备忘录,健全风险联合监测预警机制,合作开展跨区域案件处置和属地维稳工作。

(四)关于全省金融安全监管预警综合平台建设。

一是着手建立我省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加强与金融监管总局汇报对接,争取早日接入全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平台,实现风险数据共享。二是切实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及时发现风险线索,加强涉金融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实现风险关口前移。三是扎实开展全省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狠抓集中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及时排查、核查、处置涉嫌违法违规广告及举报线索。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对标省委要求、群众期盼和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形势任务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金融局)将继续履行好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更加注重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更加注重狠抓整改和形成长效相结合,更加注重改进工作和建强队伍相结合,切实抓好省委巡视整改各项工作。

(一)持之以恒抓好后续整改。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定期调度分析研判整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协调督促推动整改落实到位。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督促驻在单位压实责任,落实整改要求,深化成果运用,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于已完成整改的,定期组织“回头看”,开展再检查、再督导,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整改的,定期调度督促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紧盯不放,久久为功推动整改见效。

(二)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四个融入”要求,在整改过程中,既注重解决当前问题,推进“当下改”,又注重建章立制,确保“长久立”。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强制度建设,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注重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加大统筹协调服务力度,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稳妥有序处置重点金融机构风险,保持对非法金融活动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快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着力推动金融强省建设,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三)坚持和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金融工作部署要求,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在全省地方金融系统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加强地方金融系统和省属国有金融企业党的建设,扎实做好定点帮扶、欠发达县域托底性帮扶等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5月23日至6月13日(1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28-86606536(工作日8:30—18:00);邮政信箱: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20号省委金融办巡视整改办,邮编610041;电子邮箱:swjrb@139.com。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工作委员会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