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报送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有关要求,现将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2023年工作情况

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围绕《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四川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要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职能职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全局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纳入每月支部学习重点事项,为全局干部购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引导干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日常工作。三是持续开展局务会会前学法,2023年组织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邀请司法厅领导、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专题讲授有关内容。

(二)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涉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在立项、起草和审查阶段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决策草案提交集体讨论前,均需先征求法制工作机构意见。二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对13件文件和战略合作协议等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已连续多年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22年起创新法律顾问服务形式,通过法律顾问每周定期坐班方式,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三)推进部门依法高效履职。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运转效率。一是按照要求梳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事项实施清单、运行图谱等,规范许可事项运行。二是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完成对天府通办APP平台“四川省地方金融组织查询服务”系统的升级,及时更新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变更情况,优化对外查询服务,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共享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许可类信息。三是升级优化地方金融机构预警监管平台,完善备案事项“一网通办”功能,实现政务服务平台与自建系统互通,优化公司填报端功能,提高互联网监管预测能力。四是及时高效办理审批备案工作,依法履行部门职权,做好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审批备案工作,全年共办理各类审批备案事项290件。

(四)提高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在官网公示相关许可信息并抄送市场监管部门,公示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名录、第三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等信息。召开行政审批审查委员会、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委员会专题会议,对5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件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议。对3家地方金融组织分别处以罚款和吊销许可证件等行政处罚。二是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规范性。出台《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四川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召开全省地方金融组织现场检查工作情况说明会,总结近年来现场检查工作情况,梳理主要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三是组织完成2023年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合规检查工作,选聘第三方机构协助开展对全省50家地方金融组织的现场检查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

(五)自觉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一是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3件、政协委员提案37件,均按照要求及时答复。办理过程中积极促进建议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获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一致好评,主办件和协办件满意率均为100%。二是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在局官网、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及网络理政平台、问政四川等平台回复群众投诉和咨询143条,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三是落实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开展各类行政行为。2023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未收到司法建议;发生行政复议案件1件,经沟通解释,申请人自愿提交了《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终止。

(六)开展法制培训及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常态化开展防非宣传活动。组织各地各部门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共开展活动1.14万场次,覆盖群众1037.28万人;制作的宣传视频在四川卫视四川新闻节目前1分钟连续播出30天,分2批次面向全省用户发送防非宣传短信。组织各地各部门积极参加“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短视频征集大赛,征集参赛短视频229个,向处非联办推荐优秀参赛作品17个,我省获“优秀组织奖”,6个作品分获“最佳传播奖”和“优秀作品奖”,其中成都温江区作品进入全国最佳展播。二是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人行四川省分行、四川证监局、省委网信办共同举行“2023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月”活动,向广大金融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示金融风险,不断提升金融教育工作水平,保护金融消费者利益。三是推动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常态化。2023年分别组织开展了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及地方交易场所的监管工作培训会,持续提升行业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培训,培训覆盖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监管系统。

(七)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各项工作。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主持开展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研讨;在局务会上组织学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我省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专项工作。安排部署局务会会前学法工作,2023年对行政复议法、《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带头参加并完成2023年度学法考法活动,带动全局参训参试,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参学参考率100%,通过率100%,学法考法工作获“优秀组织奖”。局主要负责人将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地方金融法治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国家层面还没有统一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法律法规,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总体缺乏效力层级较高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二是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本轮机构改革后,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的地方金融监管和金融风险处置责任,面对新任务新要求,地方金融监管人员数量与能力水平亟需进一步提高。

三、2024年工作打算

我局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和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四川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深刻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通过多种方式在全局开展学习宣传,做到入脑入心。二是不断完善地方金融监管配套制度。根据《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金融稳定法立法进程等,适时启动修订《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工作,持续推动完善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细则和指引。三是进一步规范地方金融监管执法工作。按照机构改革后的新要求,科学配置监管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规范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