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有关融资担保公司行政检查处理情况的公告

2023年下半年,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根据前期非现场监管和行政检查情况,核实四川嘉辰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华恒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四川省泰融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德阳万诚互助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四川德阳市德荣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巴中市平昌正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巴中市先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巴中市秦川农民专业合作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存在长期不报送融资担保业务数据、文件和资料的问题,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上述8家公司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决定。

以上公司应当自收到公告之日起,90日内将整改情况及有关证据以书面方式送交我局;若逾期仍不按监管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履行被监管义务的,我局将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等法规规定,进一步作出处理。

特此公告。

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