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达州市丰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3年6月6日对你公司违反《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制度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你公司存在长期不向行业监管部门报送融资担保业务数据、文件和资料违法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多次书面提示风险责令拒不改正,上述行为已违反《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和《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第十一条等有关规定。鉴于你公司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吊销你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川S011)。

你公司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可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之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