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在成都召开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5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在成都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以《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题,由省人大经济委副主任委员蒋文学主持,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朱识平,省级有关部门、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代表和二十余家新闻媒体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省政协副主席、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欧阳泽华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主要内容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他指出,《条例》的出台填补了我省地方金融立法的空白,解决了地方金融主管部门执法缺少有效手段、执法依据不足的突出问题。各级地方金融主管部门要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提升监管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的重要措施,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全面掌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基本内容和执法要求;要强化《条例》各项配套制度的制定和衔接,积极推动具体监管领域配套制度尽快出台;要切实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地方金融活动依法实施监管。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他强调,《条例》的颁布实施,体现了依法治省的新进展,顺应了金融法治的新要求,构建了地方金融的新格局,必将进一步推动四川金融规范发展,提升四川金融竞争力,推动四川金融再上新台阶。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条例》。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学习宣传,提高《条例》的社会公众认知度。二要加强各级地方金融主管部门队伍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水平和能力。三要加大执法监督,采取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地开展监督,督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狠抓落实,推动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把我省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条例》于2019年3月28日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条例》系我省首部关于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共6章45条,对我省各类地方金融组织、地方金融活动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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