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金融诈骗主要分布于东部地区 信用卡诈骗为主

  4月3日,最高法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金融诈骗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称,近三年金融诈骗发案量同比持续下降,平均降幅超20%,金融诈骗风险逐年缓解,金融诈骗案件主要分布于东部地区,信用卡诈骗罪为主要案件类型。

  记者注意到,金融诈骗罪为我国《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五节规定的类罪名,包括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八种具体罪名。此次报告所称的金融诈骗案件,是指构成上述八种任一罪名的刑事案件。

  报告显示,2016年全国法院新收金融诈骗一审案件近1.4万件,2017年新收案件降至1.1万余件,2018年新收案件仅为8400余件。近三年金融诈骗发案量同比持续下降,平均降幅超20%。

  收案量排名前三为广东、上海和福建

  在地域分布上,报告称,金融诈骗案件收案量排名前三地区为广东(8.43%)、上海(6.64%)和福建(6.50%)。

  金融诈骗案件主要分布于东部地区,2015年东部地区收案量占全国案件总量的62.50%,2016年、2017年和2018年这一数据逐步下降至51.72%、50.12%和48.26%; 中西部地区案件占比逐年上升。

  2018年全国各地案件均有下降,仅吉林、陕西、宁夏、西藏仍有不同幅度上升。

  信用卡诈骗犯罪风险整体呈收窄趋势

  在案件类型上,信用卡诈骗罪为主要案件类型,在近三年金融诈骗案件总量中占比约78%。2016年至2018年,信用卡诈骗罪案件由1.2万件下降至6000余件,在金融诈骗案件中占比由83.14%下降至72.19%,信用卡诈骗犯罪风险整体呈收窄趋势。

  排名第二的集资诈骗罪连续两年逆势上升,收案量由2016年的1100余件上升至2018年的近1400件,增幅达27%,集资诈骗风险防控压力加大。贷款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先降后升,2018年收案量同比分别增加9.06%和37.84%,变化趋势需引起关注。

  金融诈骗被告人以初、高中文化程度为主

  报告称,金融诈骗被告人以初、高中文化程度为主,但发案密度与公民文化程度呈较强正相关。

  数据显示,金融诈骗犯罪中文化程度为初中、高中(或中专)的被告人占比38.55%、29.32%,二者总计超三分之二。具有中等教育文凭公民每10万人发案量为5.49人次,排名第一;其次为高等文化程度公民(4.23人次)和初中文化程度公民(2.89人次)。

  报告称,可面向中等以上文化程度人群适度加大金融犯罪普法力度。

  信用卡诈骗案件近八成作案手段为恶意透支或超限透支

  报告称,近三年信用卡诈骗案件中,诈骗手段主要为恶意透支或超过规定期限透支,相关案件占比高达76.43%;可见,失信惩戒和额度管理工作应适当加强。

  此外,骗取或冒用他人信用卡类案件占比为20.41%,信用卡信息安全保护亦需加强。

  近三年来,信用卡诈骗案件主要涉诉银行为农行(案件量占比22.32%)、工行(20.46%)和中行(15.91%)。发卡量排名前五的工行、建行、招行、中行和农行,其每万张信用卡涉案量分别为0.35件、0.29件、0.11件、0.41件和0.64件,招行涉案风险最低。发卡量排名第10的邮储银行每万张信用卡涉案0.83件,涉案风险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