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管理规范》正式实施

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并归口,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成都市标准化研究院起草编制的地方性行业标准《小额贷款公司服务管理规范》(下称《规范》)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17年10月,国家发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7年版)》,首次将小额贷款公司划入金融行业,《规范》正是在这样的金融强监管、严规范的背景下发布的首个地方性行业标准,首次明确了正规和非法小额贷款公司的差异标志,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明确原则底线。强调四川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的经营原则,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扩大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08〕54号)、《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函〔2008〕256号)的要求,服务所在县域内 “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明确提出不准吸收存款;不准超过规定利率发放贷款;不准以非法手段收取贷款;不准做虚假账务、报虚假信息和搞账外经营;不准开展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业务的“五不准”规范红线。肃整行业乱象,引导规范自律。

二、强化动态监管。要求小额贷款公司与借款人的 “借款合同摘要”上传部门备案,实现穿透式监管,从根本上保护消费者利益,消除风险隐患。

三、明确推行机制。省级监管部门将牵头统筹并会同省行业协会统一推行《规范》落地,同时参照我国《金融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要求对标准实施情况建立监督评估机制,确保工作推行到位。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同步会同当地行业协会具体负责辖区内《规范》的衔接配套和落地实施。

《规范》的正式实施,将有效引导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规范、专业、标准运行,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实现向全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全面提高社会金融素质,增强全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是我省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经济金融工作安排部署,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