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委发〔2018〕113号),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主要职责是加强地方金融监管,促进地方金融发展,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进国家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推动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具体职责有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统筹推进全省企业直接融资工作,统筹全省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等。

(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规范发展的原则,着力提升“五个能力”,为推动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1.强化重点项目融资保障,加强薄弱领域金融支持,持续提升直接融资水平,健全融资担保服务体系,充分发挥保险功能作用,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2.聚焦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年行动,抓好重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持续整治金融市场乱象,提升防控金融风险能力。

3.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加快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强化金融机构引进,抓好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抓好金融业发展规划,提升深化金融改革能力。

4.完善金融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干部培训,提高监管执法水平,提升地方金融监管能力。

5.加强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机关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务督查,统筹推进新办公区遴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抓好金融扶贫工作,提升组织保障服务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目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仅有二级预算单位1个,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金融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1675.97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8.44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和人员增加及信息系统更新。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收入预算1675.97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无上年结转。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支出预算167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7.97万元,占72.67%;项目支出458万元,占27.3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75.97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8.44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和人员增加及信息系统更新。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75.97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12万元、金融支出139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75.97万元, 比2019年当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91.74万元,主要原因是编制和人员增加及信息系统更新。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17万元,占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57万元,占4.75%;卫生健康支出68.12万元,占4.06%;金融支出1390.25万元,占82.95%;住房保障支出121.03万元,占7.2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7万元,主要用于地方金融监管业务和专题培训。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0年预算数为79.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局机关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8.1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9.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5.金融(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932.2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金融(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5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天府金融论坛主论坛活动、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信息系统更新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金融管理工作项目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77.5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9年预算数为43.4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向无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公用经费437.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9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持平。

受疫情影响,省财政未安排2020年因公出国(境)经费。对确需执行的出国(境)任务,执行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追加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预算下降3%,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相应压减公用经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及外单位工作人员到我单位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初预算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初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仅有1辆公务用车,年中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分配给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辆公务用车。

截至2019年底,单位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停车过路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要通信、调研、应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7.97万元,比2019年预算同口径增加8.57万元,增长1.996%。主要原因是编制和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4.1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物业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0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0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个100万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其中1个项目主动公开,1个因项目内容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三)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局机关开展金融综合业务、全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金融管理工作项目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以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机关及参公单位按规定开展的与其职能相关的业务及专题培训。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厅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 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2020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20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