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功能更好助企纾困的通知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厅印发《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功能更好助企纾困的通知》

图片解读:关于做好金融助企纾困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州)金融局、财政局,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定经济增长等系列重大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稳增长、稳就业、稳市场主体等工作安排,更好发挥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小支农功能,支持受疫情影响困难等市场主体渡过难关,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支小支农融资担保服务

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坚守支小支农主业,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市场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支持,2022年新增融资担保业务中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得低于80%。省再担保公司要强化对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的引领带动作用,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2022年新增业务的支小支农担保金额占比不得低于80%,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占比不得低于50%。对开展单户融资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三农”融资担保业务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财政部门按照其年化融资担保额的1%给予业务奖补。

二、降低融资担保综合费率

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降低新增担保业务及续担业务担保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三农”市场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三农”市场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融资担保费以外的保证金、承诺费、咨询费、顾问费、注册费、资料费等不合理费用。省再担保公司要根据合作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情况实施差异化收费,适当减免再担保费。对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符合条件的小微、“三农”融资担保业务,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担保费、再担保费补贴支持。

三、深化与国家融担基金合作

省再担保公司要抢抓政策机遇,全面深化与国家融担基金的合作,大力提升我省与国家融担基金业务合作规模,全年新增国家融担基金再担保业务增速不低于我省同期GDP增速。省级财政对省再担保公司国家融担基金合作业务发生的代偿补偿给予80%风险补偿。加强各方沟通对接,推动尽快完成国家融担基金股权投资的尽调、评审等工作,力争今年底前实现国家融担基金向省再担保公司股权投资。

四、优化融资担保产品和服务

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结合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融资期限短、金额小、需求急、抵质押少等特点,积极创新针对性更强的专项产品。鼓励采取线上方式开展融资担保服务,快速响应、简化流程,保障企业融资平稳过渡。

五、持续推进银担合作

省再担保公司要积极牵头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总对总”批量合作,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加大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合作、风险共担。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要积极协调合作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采取续贷续保、延期还贷等措施予以支持;要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尽快放贷、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

六、加强政策督导力度

有关市(州)金融局、财政局要强化协作,结合我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名单制管理工作要求,督促引导当地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精准聚焦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助力援企纾困,为支持全省稳住经济大盘发挥更大作用。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政策落实情况将作为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名单制管理及相关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

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6月6日